在本律师代理与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案件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的精神病患者,包括他们的家属是通过隐瞒自己患病这一事实而与对方缔结婚姻关系的。这种婚姻自然缺乏稳固的感情基础,一旦精神病发作,十有八九会导致离婚。虽然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但离婚却比普通离婚案件难得多。比如本律师曾经代理过的一起发生在辽宁的与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案件。
我的当事人是辽宁抚顺农民(男方,原告)。其于10年前经人介绍并交往后与附近村庄同是农民的女方登记结婚。婚后半年,女方精神病发作。经过多次住院治疗后无法治愈。在双方的孩子年满五岁时,女方再次发病而住院。这次,男方不再照顾女方。女方出院后则被接回了娘家。此后不久,男方委托当地律师连续发起过三次离婚诉讼,却均由于诉讼策略与手段不佳,诉讼过程中出现错误,而被法院驳回。最后,男方特意来到北京,找到了本婚姻律师提供帮助。几经出差调查,本律师发现女方及其家人从一开始便欺骗男方。女方在十几岁的时候便受家族遗传开始发病。甚至其在双方登记结婚前一个月,刚从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后回家。至此真相大白,男方才知道自己落入了女方及其家人精心设计的骗局。想想年仅8岁的女儿现在也出现了类似的症状,说不定也是受了女方的遗传,便更加坚定了与其离婚的决心。
该案开庭时,女方并没有出现,而是由她的父亲作为代理人到场。面对本律师出示无可辩驳的证据,这位老人并没有为自己当年的欺骗行为而有所愧疚,反倒是坚决不同意离婚。然而,事实在此,任何狡辩也无济于事。
最终,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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