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起诉离婚案件中需要查明的事实往往涉及公民隐私,所以在此类案件中向法庭提交合格有效的证据是一个较难解决的问题。根据本离婚律师多年来处理婚姻案件的经验来看,由于微信的普及,能够反应案件事实的内容经常会从夫妻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种体现出来。鉴于此,本律师认为有必要和大家谈一谈如何运用聊天记录当作离婚证据的问题。
首先,有很多当事人对于微信聊天记录当作证据的问题存在一个误解,即必须将聊天记录进行公证后才能作为诉讼证据。对此,本律师认为:没有哪部法律有对聊天记录进行公证的规定。由此可见,公证与否并不影响聊天记录作为离婚证据的有效性。
其次,聊天记录虽然容易保存,但是也存在容易被篡改、误删的情况。为此,当事人应该格外注意要保存好聊天的原始记录。
再有,仅凭聊天记录有时会出现证明力偏弱的情况。如果您还能收集到其它辅助证据的话当然更好。因为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可以让法官较为容易地查明并确认案件事实,强化其证明力。
最后,注意微信号与当事人之间的对应问题,避免出现在法庭上无法证明微信号属于对方而导致聊天记录无法被确认的情况出现。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