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走上离婚的道路后往往会发生争夺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虽然很多当事人自认为具有很多优势,但这只是一种自己对事实的认知,并非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要想把我们自认为如此的事实讲给法官听,并获得法官的认可,尚需要收集证据加以证明,如此才能将其转化为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进而对法官决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产生真正的影响。
本离婚律师根据多年办理婚姻案件的经验为大家总结一下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能够产生影响的证据都有哪几个方面:
一、能够证明当事人自身条件的证据。比如自己工作时间规律,没有充分时间陪伴孩子。而对方经常加班、出差等证据。再比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根本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二、来自于双方父母的证据。比如自己的父母长期帮助自己照顾孩子,并且身体条件也还不错的证据。
三、来自于年满八周岁的孩子的证据。这方面的证据主要是指孩子本人对于抚养问题的意见。
四、孩子此前长期生活环境的证据。比如夫妻长期分居,孩子跟随其中一方生活了较长时间,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环境,且该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之处的证据。
以上四个方面的证据对于法官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决断是非常有影响力的,所以本婚姻律师建议大家不妨先从此处开始着手来争夺子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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