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离婚后赖账不支付折价款,能否强制执行对方唯一住房?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5-10-20 | 27 次浏览 | 分享到:

有的时候,当事人虽然离婚,但是由于一方拒绝履行义务而导致双方的矛盾不断。为此需要再次发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才能解决。比如本离婚律师曾经办理过的一个案件就是如此。

男女双方由于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而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在关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上,二人一致同意婚后共同购买的一套一居室住房归女方所有。与此同时,女方需要在两年内向男方支付房屋折价款共计七十五万元。离婚后,男方如约配合女方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然而此时的女方却开始反悔,在支付了第一笔20万元的折价款后便找各种理由推脱、拒绝继续支付。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男方找到本律师寻求帮助。

通过了解,本律师得知女方目前除了上述房屋外并没有其他价值较大的财产。因此,除非男方全部或者部分放弃,否则该案的解决只能有两个途径:其一,女方借款来向男方付清折价款;其二,出售女方名下的上述房产。为了保险起见,首先要“锁定”女方的最有价值的财产,也就是上述房产。万一女方不能拿出折价款,便拍卖该房屋并补偿给男方。于是,本婚姻律师代理男方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并请求法院冻结该房屋,防止女方转移变卖房屋以逃避执行。

得知房屋被冻结后,女方的反应虽然激烈,但是在一次交涉过程中却声称——自己只有这一套房屋可居住,没有其它去处,所以法院不可能拍卖。

看到女方并不懂法,本律师便决定为其讲解一二。这对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可供居住房屋的执行问题,最高法院早有司法解释加以规定,即只要给被执行人安排其它住处便可以强制执行其房屋。为此,男方已经决定支付半年的租金,将女方安置到郊区某出租房内。待法院腾空女方的房屋后便开始拍卖流程。

听了本律师的讲解后,女方明显有些慌乱。然而她又不死心,于是急忙打电话向他人求证。得知确实如此后,这才放弃了“抵抗”。于是在法官给予的宽限期内,女方经过东拼西凑,终于补齐了对我的当事人的欠款。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