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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不离婚仅起诉要求赔偿?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4 | 1612 次浏览 | 分享到:

昨天,本律师接待了一位前来咨询过错赔偿的女士。她与男方结婚已经三年。不久前,这位女士发现男方在外面有第三者。男方为此还写下了保证书。鉴于孩子年幼,这位女士并不想与男方离婚。然而,自己的感情的确遭受了伤害,所以她希望通过诉讼以获得赔偿。

对于这位女士的索赔打算,本离婚律师认为是不太可能实现的。原因在于我国婚姻法就婚姻关系中的赔偿仅限于离婚赔偿,即以离婚为前提的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一方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离婚赔偿。

根据上述规定不难看出:要想提出离婚赔偿必然要以导致离婚为前提。本案中,这位女士并不想离婚,故不具备离婚赔偿的前提条件,所以她的想法是无法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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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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