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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划分规定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3-13 | 1473 次浏览 | 分享到:

由于《民法典》的颁布,其中婚姻家庭编的规定从2021年开始正式施行。以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随即被废止。理解法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规定中新的变化不仅直接决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结果,也将对千家万户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本离婚律师认为《民法典》采用的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制为原则,以个人财产制及约定财产制为补充的财产划分方式。

一、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中,下列财产属夫妻共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劳务报酬与劳动报酬是两种不同的收入形式。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讲,所谓投资收益主要是指股票、理财基金等所得的收益,而储蓄所产生的利息不算做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这是日常生活中大家容易忽视,却又比较容易产生纠纷财产收入形式。当事人很容易为某项财产的受赠人是否仅是自己而争执不下。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在个人财产制中,虽然当事人已经结婚,但以下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这里需要注意不包括贵重首饰等。

5、其它应当归个人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约定财产制。这是很多经济实力较强的当事人希望采用却又碍于情面而未采用的夫妻财产方案。在夫妻之间采用该方式来划分财产时需要注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在离婚时将按照上述夫妻共同财产制与个人财产制的法律规定来处理相关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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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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