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律师所代理的众多的婚姻案件中,为了多分离婚财产而采取私自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手段的当事人不在少数。由此,如何证明、追究对方从事此类侵犯财产权的行为便成了离婚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证明方法通常要结合具体案情,因而多种多样,比如如下案件。
男女双方结婚多年,未生育子女。男方收入较高,其工资卡平时都是交给女方保管。由于居住地与男方的工作地点相距较远,故男方只是每个周末回家。偶然的一次,女方发现男方有了第三者。男方发现事情败露后,所需发起了离婚诉讼。分明是对方有过错,自己却成了被告。女方对此很是气愤,于是拿着男方的工资卡,来到银行提款机前,将其中的4万余元全部取现隐藏了起来。
男方在离婚自然不会对自己的工资卡置之不理。当发现卡中的存款被取出后,男方便找到女方质问此事,而女方不仅矢口否认,反而指责男方私自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
面对上述情况,男方应该如何应对以挽回财产损失呢?男方的做法是:找到取款银行网点,声称自己账户内的存款平白无故消失。如此说法当然引起了银行的重视。很快,银行调取了取款机的取款影像记录。记录中保存了女方的取款影像。辅之以银行为男方出具的取款时间、网点、金额的证明,男方一举成功证明了女方私自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以上案例说明:在离婚诉讼中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绝非易事。行为实施者经常会留下蛛丝马迹的线索。抓住这些线索并非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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