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律师打算和大家讨论一下与起诉离婚案件相关的人身安全问题。
社会上,思想狭隘、行为偏激的人并不少。他们平时会做一些在常人看来不会去做的事情,而在这些事情当中,有些还很极端。由于离婚纠纷不仅考验双方的智力,也考验当事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因此,当这些思想狭隘的人面对离婚问题时,更容易做一些出格的事情,尤其是平时就有暴力倾向的人,更是容易做出犯罪的举动。因此,作为起诉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定要衡量对方脾气秉性,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在这方面,本离婚律师在多年的执业生涯当中,曾经遇到过一件原告被害致死的刑事案件。虽然仅此一例,但足以令本律师永久记忆。
男方为国内某大型网络搜索企业的员工,女方则是某大学副教授。二人结婚5年并育有一子。由于男方思想狭隘、偏激,经常为了一些小事而对女方破口大骂,甚至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出现严重问题。为此,女方委托本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我方向法院提供了男方存在出轨和家暴的证据,但是并未达到法定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加之男方在法庭上表示要痛改前非而获得了女方的谅解。该案最终以撤诉而暂时告一段落。
然而,撤诉后没多久,女方便给本律师打来电话,说她对撤诉之事很是后悔。因为男方毫无改变,经常为一些生活琐事而对自己拳打脚踢。现在双方已经分居。女方唯一的愿望就是:尽早再次发起离婚诉讼,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然而,法定的再次发起离婚诉讼的时间需要等六个月。鉴于双方已经分居,男方不再纠缠女方,女方目前的人身是安全的。因此,本律师建议其耐心等待六个月期满后将立即代理其再次起诉离婚。
很快,期限届满。本律师再次帮助女方提起了离婚诉讼。就在等待开庭期间的一日,本婚姻律师突然接到了女方的哥哥打来的电话,告知本律师——女方已于前几日在婆家遇害。而凶手正是男方。
对于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本律师很是不解——毕竟双方已经分居,怎么会两个人又结束分居了呢?这对法官认定我方所主张的夫妻感情破裂也不利啊?女方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带着疑问,本律师同女方的哥哥见了面。对方首先给本律师出具了公安机关的一份女方遇害的通知。谈话中得知:就在二次起诉后,男方联系了女方,并在电话中劝说女方放弃离婚的想法。这一切再次打动了女方。于是,趁着周末,二人共同来到了男方父母家居住。不知是何原因,第二天一早起床后,双方再次发生矛盾。而此次,男方不再对女方拳打脚踢,而是拿起一把铁锤,连续打击女方的头部,最终致其死亡。
对于女方反复在起诉离婚后,选择谅解有暴力倾向的男方,并最终遇害,本律师只得表示无奈和惋惜。该案最终以当事人死亡为由而终结。
通过上面这个案例,本律师想要提醒大家的是:在离婚纠纷当中,尤其是因为无法达成一致而诉至法院后,对于那些思想狭隘、偏激,甚至存在暴力倾向的对方,恐怕分居才是最好的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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