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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办理离婚证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9-27 | 985 次浏览 | 分享到:

经常会有当事人问本律师这么一个问题: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办理离婚证吗?能问出这个问题的当事人心里大概会有个执念,即:只有婚姻登记处才是真正负责办理离婚手续的地方,而法院可以处理各种案件,起诉离婚案件只是其中之一。虽然法院做出了离婚判决,但最终还是要经过婚姻登记处才能算作最终完成了离婚手续。

本离婚律师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认识是不正确的。事实上,经过法院做出生效判决离婚后,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便已解除,无需再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更何况婚姻登记处也不会再出具离婚证。

之所以事实情况与这些当事人的认识不一致是因为我国法律对于婚姻关系的解除规定了两种并行的途径,即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从立法者的本意来看,他们建议当事人只有在协议不成的时候才应该去法院发起离婚诉讼。而现实是:除了协议不成的情况外,还会有其它诸如当事人不便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或者为了获得法律强制执行力,减少日后纠纷而更愿意直接选择诉讼的多种情况。既然法律规定当法院做出生效离婚判决后,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便已解除,那么便无需再跑到婚姻登记处申请个离婚证。因为生效离婚判决与离婚证具有同样的证明婚姻关系已解除的法律效力。

正因为上述原因,本婚姻律师认为:一旦拿到了生效离婚判决,当事人应该前往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将户籍信息的“婚姻状态”一栏改为“离异”。这么做是为了便于日后再婚,因为再婚时,婚姻登记处是要看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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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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