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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与照顾无过错方的分割财产原则是否可以同时适用?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7-25 | 1291 次浏览 | 分享到:

随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实施,照顾无过错方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开始被法官们所采用。然而,法律中对于一方由于严重过错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还有一个规定,即离婚赔偿。那么,当一方在婚内出现严重过错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在分割离婚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与离婚赔偿可以同时适用吗?换句话说就是无过错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既要获得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的照顾,同时又向过错方索赔吗?对此,本离婚律师认为是可以的。比如如下这个案件。

男方婚后出轨,虽然女方及亲友规劝,男方却拒不悔改。不仅如此,男方甚至开始与第三者同居。女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多分财产并索赔5万元。该案经过法院审理后认为,男方的行为已经严重伤害的夫妻感情,对于造成双方离婚有重大过错,分割财产时应该对女方予以照顾而将百分之六十的财产判归女方所有,同时,判令男方向女方支付离婚赔偿款5万元。

该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与离婚过错赔偿同时适用的典型案例。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有: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二)与他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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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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