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部分二审离婚案件也可以由独任审判员按照普通程序来审理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7-31 | 877 次浏览 | 分享到:

前面一篇文章中,本律师介绍了在部分一审起诉离婚案件中,可以由独任审判员采用普通程序来审理的问题。这次我们再来讨论一下二审离婚案件中,中级人民法院是否也可以由独任审判员按照普通程序来审理的问题。

首先,根据法律的规定,凡是不服一审离婚判决的当事人在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均必须要按照普通程序来审理。其次,以前的法律规定,二审普通程序中必须由三名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目前的变化是:在二审普通程序中可以由一名审判员独任进行审理。在本离婚律师看来,这种变化也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言外之意就是案件多,法官忙不过来。

关于上述情况看似与一审中由独任审判员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类似,本离婚律师认为实则对于二审程序来说还是有限制的。这个限制就是:离婚案件在一审中必须采用的是简易程序。如果一审采用的是普通程序审理并判决,那么二审是不能有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的。而只能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采用普通程序来审理。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