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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应该如何将微信聊天内容制作成证据?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5-03-06 | 69 次浏览 | 分享到:

微信可以说是目前中国最流行的社交软件,很多人都在用微信聊天功能完成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事情。由此,微信聊天内容便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起诉离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证据来源。下面,本离婚律师结合多年来的办案经验,和大家谈谈该如何把微信聊天内容制作为合格的婚姻诉讼中的证据的问题。

首先,要保管好原始载体。通俗一点讲就是当初用哪部手机发微信,则那部手机便成为了证据的原始载体。对于原始载体里面留存的微信聊天内容,您一定要保留好,不要删除。因为那时法律上所说的原始证据。它的证明力是最强的。

其次,保管好原始载体后,您便可以将原始载体中的微信聊天内容复制出来。本婚姻律师在此要提醒大家注意两点:第一,一定是“复制”,而不是“剪切”。您要是“剪切”话,原始载体里的内容就没了,也就意味着您失去了原始证据。第二,复制出来的就某件事情的聊天内容要完整,不能只挑对自己有利的内容。语音要转化为文字,视频要刻录在光盘或者U盘等存储介质中。

再有,需要将聊天对象的微信身份信息复制出来。这些信息包括头像、昵称、微信号、电话号码等。

最后,在开庭时需要展示证据原件。当庭出示原始载体,打开微信,展示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展示聊天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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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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