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很多年轻人需要在父母的资助下才能购买婚房。对于此类出资,有的人认为是赠与,还有一些人则认为是借贷。尤其是在小夫妻面临离婚时,为了各自的利益而主张不同的出资性质。对于这类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本离婚律师认为:虽然都是父母出资帮助子女购房,但是要想确定出资的性质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来定。不能一概认定为赠与,也不能一概认定为借贷。今天,本律师就以一个最终被法院认定为借贷的案件作为例子来说明。
男女双方刚结婚不久,男方的父母便出资200万元资助这对小夫妻购买了一套房屋。此后,男方向其父母书写了一张借据,并由男女双方签字。
若干年后,夫妻感情破裂,女方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于是,男方的父母便也发起了诉讼,将男女双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认定借款事实并支持他们要求被告返还借款。
对于这个民间借贷纠纷,男方自然认可其父母关于借贷关系的主张,而女方则否认,声称这笔钱是男方父母对于二人在婚后的赠与,无需返还。
由于在该案中男方的父母不仅有200万元的转账记录,而且还有男女双方均签字的借据。法院最终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于是判令男女双方共同承担返还借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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