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关于离婚赔偿的文章中,本律师讲解了原告在起诉离婚时未就对方的过错提出赔偿,离婚后便不能再索赔的道理。虽然如此,但是本律师认为离婚诉讼中的原告在日后还是可以另行诉讼来挽回因对方的行为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的。比如下面这个案件。
男女双方原本为多年的夫妻。后来因为感情破裂,女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最终做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并分割了财产。离婚后仅三年,男方便因为意外而去世。女方在代理双方的儿子参与遗产分割时发现:男方在他们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多年。不仅如此,男方还隐瞒女方多次向第三者转账累计三百余万元。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女方找到本离婚律师寻求帮助。
对于上述案情,本律师认为:虽然女方不能也不可能再追究男方婚内出轨的过错行为,但是由于男方向第三者转账的资金原本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的这种行为无疑损害了女方的财产权。而第三者收到这些钱则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女方在离婚多年后仍然有权起诉第三者来追回这些财产。
为了打好这个官司,本律师在诉讼前做了充分的准备。不仅调取了男方向第三者的转账记录,还获得了男方手机里留存的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这两份证据相互配合可以证明第三者获得这些钱仅是无偿受赠,且违背了公序良俗。
做好了诉前准备后,我们的婚姻律师团队随即以第三者为被告发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全部不当得利。
法庭上,这位第三者曾试图抵赖,声称男方转给她的这些钱都是男方委托她办事儿的酬劳。然而,被告却拿不出任何证据。相反,我方倒是提供了充分的证据给法官,证明了这些钱不仅是原告与男方的共同财产,而且是男方为了讨好被告而无偿赠与给她的。
最终,法官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限期返还全部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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