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师在办理起诉离婚案件时前期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应该向哪个法院递交起诉状,也就是解决管辖问题。这也是很多前来向本离婚律师咨询的当事人必然会提及的问题。今天,本律师就借一个刚完成的咨询来谈一谈异地夫妻可以向哪个法院发起离婚诉讼的问题。
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将户口迁至男方处——北京市丰台区。一年前,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女方回了娘家——北京市海淀区。现在,男方打算起诉离婚。于是询问本律师应该向哪个法院发起诉讼。
对于该案的管辖问题,本婚姻律师认为其既可以向北京市丰台区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理由如下:
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未来的被告——女方的住所地(户籍地)在北京市丰台区。然而,她已经离开丰台区超过一年,并且在北京市海淀区的娘家居住。因此,北京市海淀区是女方的经常居住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为了能够起诉成功,男方需要获得女方在北京市海淀区经常居住证明。
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户籍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户籍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女方离开其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超过一年,而男方则在住所地居住。因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
根据本离婚律师多年来的办案经验认为,出于便利诉讼的考虑,男方只要凭借双方的户口本就可以向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发起诉讼。即便未来如果女方拿出自己在北京市海淀区的经常居住证明提出管辖异议申请,男方也可以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请求法院驳回女方的申请。案件由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审理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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