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律师多年来办理起诉离婚案件的经验来看,当事人总是要关心案件需要经过多久或者说是要开几次庭才能做出判决的。毕竟离婚是一件对双方来说都很煎熬的事情,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大家都有一种早点结束的想法。另外,根据案件需要开几次庭有时候也能够大致预测出案件的判决结果。这又是为什么呢?本离婚律师现在就为大家分析一下。
咱们先来看看只开一次庭法官就会做出判决的情况。根据本律师的经验,只开一次庭的起诉离婚案件通常是案情简单或者在法官看来没有必要深入审理,直接驳回原告离婚请求的案件。比如第一次起诉离婚,而被告又不同意离婚。对此,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么,在法官看来,虽然双方有大量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对潜在的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存在争议,但是因为不适合判离,那么这两个问题便根本没必要在本案中予以审理和解决。于是,法官便会开一次庭便会做出不准离婚的判决。
讨论了只开一次庭便会做出判决的情况后,让我们再来看看需要开两次乃至多次庭才能结束的情况。理解了第一种情况后,需要开多次庭的情况就好理解了。如果法官在第一次庭审结束时安排下一次开庭的时间及双方需要准备的事情,那么至少意味着法官认为该案应该判决离婚,并且需要继续开庭以解决诸如离婚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的问题。这也就意味着原告的官司已经成功一半了。这便是一种对离婚诉讼结果的预测。此外,有经验的离婚律师还会根据后续是否还会有第三次,乃至第四次庭审来更准确地预测法官对于某些具体争议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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