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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之下所写的《夫妻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7-02 | 820 次浏览 | 分享到:

有关夫妻财产协议书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作用,本婚姻律师曾多有提及。当事人若要在离婚时能让法官按该协议的约定而分割财产的话,证明协议内容合法有效自然是必不可少的。本文中,我们就来讨论一下胁迫之下所写的《夫妻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

有关当事人请求以《夫妻财产协议书》为依据分割离婚财产的情况在诉讼中还是比较多的。至于书写该文件的目的,本离婚律师认为基本上都是希望能够借此来融洽夫妻关系避免因为财产而频繁发生争执,甚至导致离婚。当然,另有一部分当事人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受逼迫所写。对于这种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文件,应该及时取证以证明其无效。本离婚律师曾经代理过的一起婚姻案件中便涉及到了这个问题。

男女双方婚后生活在北京并育有一女。男方的工作地点在天津。由于交通便利,男方每天乘坐高铁往返于京津之间。由于工作繁忙,男方对于每天要回北京之事产生倦怠。于是,便隔三差五地以加班为借口留宿在天津。久而久之,男方与公司某位女同事发展为情人关系。此事在不久之后被女方觉察。于是,某日晚间,女方组织了自己的父亲、弟弟及花钱雇来的社会闲散人员共同前往天津捉奸。最终,女方捉奸成功,并胁迫男方写下了诸如“两套房屋及全部存款均归女方所有”的《夫妻财产协议》。按理说:双方签署协议应该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然而,女方却没有给男方留下一份。意识到婚姻难以挽回的男方,在此事发生后不久便委托本律师代为发起离婚诉讼。同时将自己曾被逼迫写下《夫妻财产协议》之事告知了本律师。

既然面临离婚,女方自然会在法庭上拿出协议书来说事儿。那么,如何证明协议书是在男方受逼迫的情况下所写,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便是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虽然,女方在“捉奸”时做了录像,但是其不大可能将其作为证据而提交给法庭。因为录像能够证明男方受到逼迫的事实。需要从其它方面来想办法。为此,本离婚律师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来解决此问题。

一、让男方给女方发微信,谎称自己在被捉奸当日被女方所带来的人打伤,当日不明显,现在经过医院检查发现左侧某根肋骨骨裂。发出这个虚假信息的目的在于——受伤严重会引发刑事案件,所以女方必然心慌,进而辩解。而其辩解的内容虽然很可能会将暴力进行淡化,但至少会承认暴力的存在。果不其然,女方很快便发来了回复,声称当天自己的父亲和弟弟都没动手,是另外两个人动手了。那两个人是被雇来的,之前已经提醒他们不要下手太重,吓唬一下男方即可。记得男方只是后背被打了一下,不可能伤到肋骨。

有了女方的上述答复已经足够了。

二、调取男方当日所住酒店的录像并报警。在录像中,本律师发现了一个有价值的内容,即在电梯中,女方所雇佣的其中一人控制着男方并打了男方一个嘴巴。

有了上述证据后,如果女方当庭再拿出那份《夫妻财产协议》的话,我们便能够证明男方是受胁迫所写。

也许有的读者会与男方想到一个问题,即:协议只有一份,女方要是篡改协议该如何应对。对此,本律师认为不是问题。通篇文字都是男方亲笔书写,任何篡改之处都可以用笔迹鉴定来解决。

由于女方没有意识到我方早已做了准备,所以其当庭出示的《夫妻财产协议》被我方彻底否定,不会产生任何效力。该案最终以男女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的方式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本律师为男方挽回了在离婚时可能出现的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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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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