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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父母能否处请求分割孩子名下的财产?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5-03-30 | 14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本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过程当中,尤其是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很多当事人会提出分割孩子名下的财产。对此,法院通常会如何处理呢?

要想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即未成人是否具有财产权。由于未成年子女也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因此其必然也具有财产权。换句话说就是未成年也能拥有属于自己财产。这些财产可以是小到一支铅笔,大到一栋房子等。然而,很多父母却认为:小孩子根本没有挣钱的能力,那些财产还不是大人给的吗?对于这种观点,本离婚律师认为是不正确的。比如我们可以首先明确一下未成年人是否有挣钱能力的问题。诚然,未成年人通常是不能够工作而获得工资收入的,但是挣钱的途径还有其他很多。比如受赠。接受财物赠与是法律赋予未成年人的一项获得财产的途径。而且在赠与完成后,所赠财产便成为了受赠人的财产。很明显,未成年在法律上是有挣钱的能力的。那种认为小孩子的财产都是大人给的,所以大人可以随时拿回来的观点不仅错误,而且可能会严重侵犯未成年人的财产权。

明确了未成年人也有财产权后,本离婚律师再结合多年办案经验为大家讲讲法院在审理婚姻案件时如何处理当事人提出的分割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的问题。

由于在现实生活当中存在着财产代持的情况,因此法官会首先该财产是否真正属于未成年子女,还是仅由父母交给其代持。这就要涉及查明未成年子女是如何获得该项财产的问题。在确定了该项财产的确为未成年子女通过受赠所得后,法官便会确定该项财产并非属于离婚财产,因此在婚姻案件当中,男女双方无权请求分割,进而驳回当事人的该项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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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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