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双方当事人虽然能够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却因为子女抚养问题而争执不下,最终只能走上法庭来解决。
对于双方争议很大的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解决,本离婚律师认为有一个重要的思路,即在主张己方具备更好的抚养条件的前提下,力求寻找对方不利于抚养子女的事实。尤其是那些可以对对方起到“致命一击”效果的事实。比如本律师曾经代理过这样一个婚姻案件。
男女双方婚后生育一子。男方长期被派往长沙工作,只能在节日期间才能回到北京与家人团聚。考虑到女方也有工作,同时还要一个人照看孩子很是辛苦。另外,男方是家中独子,其母亲多年寡居在老家,缺乏照应。于是,男方便做主将自己的母亲接到北京与女方共同居住生活,相互照应,自己的母亲也能帮忙照看孙子。
原本是一件一举多得的事情,男方却忽视了婆媳关系问题。久而久之,由于生活习惯、教育孩子的方式等存在诸多不同,从而导致婆媳矛盾爆发,且一发不可收拾。男方虽然从中调解也无济于事,并由此导致夫妻感情逐渐破裂。于是,男方趁女方上班之际,将母亲和孩子接回了老家。让母亲在老家继续照看孙子。自己则在北京发起离婚诉讼,同时请求法院将孩子判给自己抚养。其理由当中除了历数女方不孝顺自己的母亲外,还声称孩子已经离开女方半年有余。虽然失去了女方的照看,孩子生活得很好,加之女方的经济能力也远不如自己,故而要求在离婚时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男方甚至还声称女方在北京没有自己的房产,其离开自己后只能在北京租房居住。对于男方起诉争抢孩子,女方诉讼对此则是:找亲友证明他们愿意资助自己,力图在诉讼中证明自己也有能力在北京买房。
然而,第一次开庭后的形势,尤其是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审理明显对自己不利——男方所称其经济能力强于自己;孩子虽然与自己分离已经半年多,但是学习成绩还不错等等都是事实。最终,这位女士聘请了本婚姻律师帮助其打好这个离婚官司。
接受委托后,本律师凭经验认为:女方要想达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目的,决不能顺着男方的思路去疲于应对。而是应该寻找男方的致命弱点下手。而男方致命弱点就是其工作地点远在长沙,距离孩子目前生活地点——其老家路途遥远,不可能每天都陪伴孩子。而如果孩子跟随女方生活,母子每天都能在一起。为了增加说服力,本律师还与女方商议,决定让女方的母亲出庭作证,表示在女方离婚后有能力和意愿帮助女方在北京照看孩子。
第二次开庭时,原本以为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稳操胜券的男方根本没想到本律师的突然一击。一时不知该如何应对。在法官的询问下,其不得不承认孩子目前在老家,而自己则在另外的城市——长沙长期工作和生活。自己与孩子平时是分开的状态,且这是单位的工作安排目前无法改变。
就这样,该案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审理形势发生了根本的扭转。最终,法官判令孩子归女方抚养。本律师成功为我的当事人实现了诉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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