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本律师正在处理一起涉外离婚诉讼案件。通常情况下,涉外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至少有一方在国外。然而,在这个案件当中,原告却在诉讼中突然回到了国内。这个情况会对案件的审理结果有影响吗?让本离婚律师为大家讲解一下。
男女双方十余年前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不好,经常发生矛盾。后来女方索性去了美国工作和生活,自此,二人再也没有见过面。现在,女方委托本律师代为向北京的法院发起涉外离婚诉讼,请求解除自己与男方的婚姻关系。然而,在诉讼过程当中,女方的母亲生病住院。这个情况让女方很是担心。于是她决定飞回中国帮助母亲治病。出于谨慎,这位女士询问本律师:自己在离婚诉讼期间回国是否会影响案件的审理及结果?
对于这位女士的问题,本律师认为其回国与否对于案件并没有什么影响,除了开庭时需要亲自出庭外,其它的与其在国外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然而,她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由于其与男方长期分居的事实是法官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重要标准,因此,为了能够达成其离婚的愿望,本婚姻律师建议其即使回国也要保持与男方分居的状态。不要让男方抓住把柄,主张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从而影响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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