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无论在哪里都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在涉外离婚当中要想将一份国外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书在中国使用,比如再婚、解决国内财产问题等,就应该先将其提交给中国法院申请承认。而在承认的准备工作中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要做,即办理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附加证明书。接下来,本离婚律师就以美国离婚判决为例,为大家介绍一下如何办理附加证明书。
首先,您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一、美国法院所做出的离婚判决书原件或者经过核实的副本;
二、有效的身份证明,比如护照、绿卡、驾照等。
其次,您需要按照如下流程办理:
一、持上述材料联系当地公证人员对离婚判决书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核实上述文件材料的真实性,然后签字盖章。
二、将上述文件材料及公证文件带至州务卿办公室进行海牙认证。州务卿在核实上述文件后会签字并加盖Apostille认证章。至此您的离婚判决附加证明工作完成。此后,您便可以将其拿回中国翻译后提交给法院申请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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